湖南最年轻公安局长贪腐:只喝茅台五粮液

10月15日,《株洲日报》发布《疯狂“批发”官帽反丢了“乌纱帽”,市公安局天元分局原局长文树忠违纪违法案剖析》。

文树忠1968年6月生,从警近30年,34岁就成为当时湖南省最年轻的县级公安局长。2002年至2013年期间先后任职过茶陵县公安局局长、醴陵市公安局局长、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局长、株洲市天元区副区长、市公安局天元分局局长;2013年起任株洲市天元区副区长、市公安局天元分局局长;2019年12月被查。

他在忏悔录中说,“我的政治前途没了,我不愿意相信这是真的……”

“我喝酒只喝茅台、五粮液,自从当了县公安局长后,随着和个体老板接触多,对那些请客吃饭出手大方的老板很是羡慕,骨子里对金钱开始有了贪欲……”忏悔录里,文树忠坦言,他思想的退变是从酒桌上开始的。在株洲从事民间高息借贷生意,拥有多家足浴按摩场所的张某是文树忠在酒桌上结识的“兄弟”,因其出手大方,备受文树忠青睐。2019年3月,张某的两家足浴按摩店因涉黄被举报,负责管辖的天元公安分局局长文树忠得知消息后未进行查处,反而第一时间向他通风报信,教他如何逃避公安机关打击。而近几年,在文树忠的长期“关照”下,公安机关多次行动都未对张某的生意有任何影响,张某也“懂味”地给文树忠奉送了20余万元。

文树忠好酒嗜酒、只喝高档酒。与文树忠共事的多位民警说“他喝酒从未醉过,也从没醒过”,甚至文树忠的一位领导与他谈话时称他“是株洲市的茅台一级品酒师”。文树忠曾因天元公安分局公款购买茅台酒被党内严重警告。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介绍,2017年,天元公安分局以办公用品、食堂采购的名义,用20多万公款购买了148瓶茅台酒用于宴请招待,其中不乏15年陈酿茅台,而文树忠是主要享用者。但党纪处分没有让文树忠有任何收敛,他喝茅台酒只不过从单位的食堂“转战”到了商人的酒桌。

不仅如此,对于如何“安全”的收钱,文树忠也颇有见解。在醴陵市搞基建的陈某是文树忠酒桌上结识的又一个“兄弟”。2008年,陈某为在醴陵市公安局看守所建设项目上中标,曾两次将20万元现金一次性送给时任醴陵市公安局长文树忠,文树忠看了一眼后把钱递了回去。“他并不是不收,嘴里反复的说‘来日方长’、‘细水长流’。”陈某说,他直到第二次送钱时才知道是什么意思。“我是暗示他要化整为零,把20万元拆分多次送给我,这样不容易引起组织和他人注意。”文树忠说,陈某领会意思后,以每次1万的数额,用各种理由把20万元分作20次送给了他,而陈某也如愿承包到了醴陵市公安局看守所和所辖多个派出所的建设项目。

2003年,涉黑涉恶团伙头目许爱明在茶陵县投资,时任茶陵县公安局长的文树忠为其在县公安局办公楼里免费提供办公场所,并出面帮其协调银行贷款。为感谢文树忠,当年胡冉买房交首付款时,许爱明夫妇给了胡冉5万元现金。这是胡冉第一次收钱,面对如此“巨款”,当她诚惶诚恐的告诉文树忠时,文树忠却说“没事,收下”,也由此默许纵容了妻子胡冉收钱。

胡冉觉得钱存在自己账户里不好,怕组织追查,就用自己母亲、姐姐等亲属的身份去开银行卡,用来“安心”存放这些来路不正的钱。“她在我们店里是绝对的1号VIP客户,消费了几百万。”株洲市某美容连锁会所老板陈某说,2014年至2019年间,胡冉在他们店里美容时,一次性刷卡十几二十万眼都不眨,最多的一次个人消费直接刷了67万多元。“从头到脚,全身但凡能做美容的地方她都做了,有些项目还是从香港派专人带设备上门服务的。”该店服务员说。

“我一次次带着炫耀的心情将收受的钱交给胡冉,胡冉明知这些钱来路不正,但也收得高兴。”面对夫妻双双被审查调查,文树忠悔悟到:“回头想想,钱收得再多也没用,我们现在什么都没了。”

据报道,文树忠“刻意培植亲信,想在退休之后还能‘说话有人听,喝酒有人敬’。”

“我知道他口才很好,就特意办了一次竞争上岗演讲比赛,并提前要他做好充分准备。”文树忠向专案组交代,在2010年初,醴陵市公安局新组建了巡特警大队,他有意让时任板杉派出所教导员唐某担任该大队长,因担心“用人不公”的传言,文树忠专门制造机会让唐某上位。由于准备充分,唐某获得演讲比赛第一名,文树忠顺势在局党委会上提出按照比赛名次确定巡特警大队长人选,唐某如愿以偿。之后唐某采用“细水长流”的形式给了文树忠16万余元。

据报道,在给文树忠送钱的人当中不乏有能力之人,甚至有些是曾多次立功受奖的优秀民警。但在当时文树忠任基层公安局“一把手”期间,由于他的贪婪,许多干警为获得提拔重用不得不用钱“铺路”。在文树忠手写十余页的行贿人员名单当中,茶陵县、醴陵市、天元区公安机关里就有80多人,上到局班子成员,下到所队长、普通民警,都是他收取红包的对象。“不送钱根本上不去也挪不动,送了钱,换位子跟换衣服一样勤快。”在醴陵市公安局,一些民警这样描述文树忠任局长时的用人方式。

今年8月,文树忠被“双开”。通报称,文树忠违反政治纪律,采取串供,转移、隐匿违纪违法所得,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等方式,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多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违反廉洁纪律,参与营利性活动,向管理服务对象放款并收取高额利息;违反生活纪律,家风败坏,对配偶失管失教;违反工作纪律,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揽、发包,违规干预执法活动,并涉嫌受贿犯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文树忠简历

文树忠,男,汉族,1968年6月出生,电大本科学历,湖南株洲渌口区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年07月至2002年01月,先后任株洲市公安局五科预审员、预审支队预审科副科长、副科级侦察员、刑侦支队涉税犯罪案件侦查大队长、刑侦三大队大队长、刑侦支队副支队长、经侦支队副支队长;

2002年01月至2007年11月,任茶陵县公安局副处级侦察员、党组书记、局长;

2007年11月至2012年05月,任醴陵市副县级干部,醴陵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2年05月至2012年11月,任株洲市公安局副调研员、天元分局局长;

2012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市公安局天元分局局长;

2013年12月,任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市公安局天元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9年9月被查;

2020年8月被双开。

资料来源:《株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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